在处理经济纠纷案件中,仲裁凭借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真保障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选择仲裁人员的权利等优势,合法、公平、合理、高质、高效地处理了大批经济案件而被广泛认可。
海南仲裁委员会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组建的海南省唯一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17年来,受案件数几何性增长,2013年案件标的额31亿元,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1月15日,海南仲裁委一行来到商会,就成立海南仲裁委海南省浙江商会工作站与我商会交流协商。
海南仲裁委在商会成立工作站后,将有效帮助会员企业规范合同文本,实现商会内部仲裁,解答会员的仲裁咨询,受理会员的仲裁申请、降低会员企业诉讼、仲裁成本等。